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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电动车整治浪潮的持续进行,如今各地交管部门都在针对当地区域的电动车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包括覆盖生产、销售和停放充电的全链条整治。这也对包括商家用户在内的所有人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11月,全国电动车整治有新情况,两轮三轮四轮都面临新一轮严查,车主上路用车需特别注意“3不准5必须”,违者查扣罚,一起来看一看吧。
云南砚山
11月1日起,云南省砚山县所有非标电动车和使用超过10年且检验不合格的报废车辆都禁止上路使用,违者将面临交管部门的查扣,并依法强制报废。
根据砚山公安交警上半年时发布的关于淘汰超标(非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砚山县已登记落户的“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将于10月31日正式结束,11月1日起,非标车禁止上路使用。同时,登记落户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超过10年且检验不合格的属于报废车辆,都禁止上路行驶。
江西定南
11月1日起,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所有非国标电动车(超标二轮电动、非国标三、四轮低速电动车、电动两轮、三轮摩托车)都禁止上路使用。
根据此前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的《关于开展非国标电动车、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的通告》,交管部门为定南县所有非标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留下1个月的自主淘汰置换期。截至10月31日后,所有非标车禁止上路使用。
11月起,全国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用户上路,需特别注意“5必须3不准”,违者面临扣车罚款的处罚。
3大车辆不准上路使用:
1、不准无牌无证上路
全国各地已全面禁止无牌无证电动车辆上路行驶。所有电动两轮车、三轮车、四轮车必须悬挂合法号牌,同时驾驶人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扣车甚至拘留。
2、不准非标车辆上路
11月起,针对“非标电动车”的过渡期政策在多地截止。所有非标两轮、三轮、四轮车,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各地正持续推进非标车淘汰置换工作,车主需主动核查车辆是否属于非标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不准报废车辆上路
所有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严禁继续使用。根据规定,一旦查获驾驶报废车辆,交管部门将依法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人驾驶证,并收缴车辆强制报废。
5项行为必须遵守:
1、必须做到不改装
严禁对电动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改装、加装行为。根据地方处罚标准,私自改装电动三、四轮车,将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罚款金额可提高至500元以下,并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2、必须做到不酒驾醉驾
电摩、三轮、四轮车属于机动车。一经查出酒驾,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的,处10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照。若构成醉驾,一律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3、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骑两轮、三轮车上路,车主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头盔的,各地一般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部分地方还会对驾驶人驾驶证记1分。
4、必须不用假牌套牌
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或套用他人牌照属严重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收缴牌证、扣留车辆,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5、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所有电动车辆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抢道、不乱停乱放。
11月全国将进入更加高强度的整治状态,建议广大车主合法规范上路,避免查扣罚!
